客廳、餐廳、交誼廳、庭園開放給房客使用。
提供新婚嫁娶、包棟等服務。
提供美味早餐。
附設免費停車場。
匯款銀行:郵局
戶  名:温慧智
代  號:700
帳  號:01112910045432
訂房時間:請於上午09:00~晚上10:00
訂房確認後,請於24小時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日期、房型...方便確認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變更住宿日期( 需5天前提出,訂房3間以上須7天前提出 ),須經民宿同意方可變更, 若不同意變更 ,依退款方式辦理。住房當日發佈台灣陸上颱風警報,可延期或退費。
 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擇期入住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